现在伴随着债务解决执行难的呼声越来越高,对债务人的愤怒声讨也越来越强烈,于是“讨债公司”的市场领域也遍布开来,那么委托收账公司进行收账违法吗?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,欢迎阅读! 委托收账公司进行收账违法吗? 借钱不还,找人收款是违法的。 网友提问: 别人欠我钱,我请收账公司收款,请问委托收账公司收账犯法吗? 律师解答: 借钱不还,找人收款是违法的。因为目前法律并未让“讨债公司”合法的情况下,债权人委托“讨债公司”收账明显违法,应坚决予以制止,应该走正规法律程序,找律师来打官司。 具体方法: 1、先了解,债务人的还款能力。如名下的存款,工资,房产,车子,公积金等。 2、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。 3、要求法院“保全””查封“其名下的相应资产,并办理相关的查封保全手续,如提供一些担保等。 4、最好是协同法院的同志一起去办理查封保全等相关手续,因为这样会快一些,以防对方提前得到消息而转移资产。 5、如果顺利查封保全住了和债务人借款额相应的资产。就可以静等法院的开庭了。 6、判决书下达,如果对方败诉并没有提起上诉。 7、债权人就可以进入执行阶段了。
德州之“德”,源于“德水”。德水,古黄河别名。德州因处于德水之畔而得名。秦始皇帝二十六年(公元前221年),秦灭山东六国,称天下之帝。当时有一种作为解释朝代更替和世道治乱的历史哲学和政治哲学,即水、火、土、木、金之德的五德终始之说。人们认为,黄帝得土德,夏得木德,殷得金德,周得火德,互克互生。秦因周为火德,能灭火者是水,故自称得水德之瑞,所以秦能灭周。因此,秦改古黄河名曰“德水” (《史记·秦本纪》)。西汉时,在今德州东境、古黄河边置安德县,取“德水安澜”之意,意喻“太平祥和之州”。之后,此名此意就被赋予了德州。至隋朝,隋文帝于开皇三年(583),改安德郡为德州,治安德县,此为德州地名之初始。以后时废时复,至唐乾元元年(758)复称德州,自此,历代皆称德州。民国三十七年(1948年)改德州市。1994年,撤销德州地区和县级德州市,设立地级德州市。德州市设立德城区,以原县级德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德城区的行政区域,区人民政府驻原县级德州市人民政府驻地。